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荔发布时间:2024-05-11浏览次数:896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从即日起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院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刘茂盛

成员:李荔、黄勤、张黎明、王康、石玉、李海楠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我校 2024 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班级

行管2001

行管2002

公管2001

劳保2001

劳保2002

劳动2001

城管2001

名额

4

5

7

5

5

5

6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大学期间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四)在校期间获得至少两次(含)校级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且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及以上荣誉称号;

(五)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质测试成绩评定合格;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占用学院推荐计划:

1.非西部生源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者;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工作者;

3.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

4.参加“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三支一扶’计划”者;

5.当年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者;

6.退役复学或入学后,完成学业达到毕业生要求者;

7.其他经学校认定取得突出成绩者。


四、评选流程:

(一)学院推荐系列

1、学生申请:5118:00-51624:00,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本人在事务大厅上操作。

2、学院审核:51708:00-52424:00

3、学校审核:525 -531

(二)单独审批系列

单独审批系列不占学院推荐计划,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直接在系统中申请,学院初审提交后由学校组织评审。


附件1: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系统学生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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