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开展本科生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5浏览次数:200

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本科生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分配201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8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7人,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265人(其中一等助学金111人,二等助学金154人)。为做好2013—201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评选比例、名额分配 

年级(人数)

奖项

全院四个年级本科生

分配总额(979人)

2011

(263人)

2012

(205人)

2013

(247人)

2014

(264人)

国家奖学金

8

3

2

3

0

国家励志奖学金

27

10

8

9

0

国家助学金(一等)

111

30

23

28

30

国家助学金(二等)

154

41

32

39

42

合计

300

84

65

79

72

 

说明:

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比例为:(1)国家奖学金的比例1.17%;(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比例3.76%;(3)国家助学金一等比例11.35%;国家助学金二等比例15.71%。

三、评选条件及评审办法

各学院须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3】35)规定(见2014年学生手册78页),组织学生申请并进行初评评审。

四、评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9月27日——10月8日,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选办法》,具备申报条件者向各班评审小组申报,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自行下载)、《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申报表采用“一项一表”的办法填写。(注明,所有材料由学生自行下载,可在学校学生资助网下载,也可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网页上下载)

  (3)10月9日——10月13日,汇总审核。各班评审小组汇总审核学生提交的学生奖励申报表,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学生信息表》(附件7)。评审出符合条件的同学上报至各年级,各年级评审小组再次审核。

  (4)10月14日——10月16日,学院评审。各年级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评确定公示名单。

  (5)10月17日——10月21日,集中公示。评选推荐结果在学院内通过网络和宣传栏集中公示并接受复议。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复评申请,学院评审工作组应及时研究或复评,并予以答复。对学院评审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在10月 22 日前,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6)10月22日,报送材料。公示无异议后的同学材料报送学工部。

五、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的填写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完成表格的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请严格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中要求进行填写。(见附件5)。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人限1页(正反面打印),证明学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材料除外。

六、申请材料的报送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信息表》(附件6)纸质和电子版);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7)(纸质和电子版)。

(4)以上材料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2014年10月22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9室,电子版通过快速办理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罗红收。

七、其他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对学院提交的材料、名单进行整理、复核后,提交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在限额内等额审定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诉,学校评审委员会予以裁决。学校评审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2、国家奖助学金名单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接到批复后发放国家奖、助学金。

3、学院须准确填写获奖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并要求学生本人进行核对,以免因上报的学生信息有误而造成奖学金荣誉证书和奖助学金无法顺利发放。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学生信息表.xls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